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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也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来源: 广东放生协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 2015-12-03    浏览: 1660 人次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0年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麻雀被列入其中。由此可知麻雀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和二级野生动物,但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
    很多人不得其解,为何十分常见的麻雀会被列入这一名录?据北京林业大学教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技委员会委员丁长青解释,麻雀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主要原因有三个:
    首先,因为有些地区环境变化和鼠药污染等原因,导致麻雀数量减少甚至绝迹,譬如20世纪90年代末,成都平原的麻雀数量骤降。
    其次,在我国很多地区以“炸麻雀”、“烤麻雀”为“美食”,造成麻雀大量被捕杀和异地贩卖,从而严重影响麻雀种群数量,并潜在存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威胁。
    第三,人们普遍将体型较小的雀形目鸟类都当作“麻雀”。因此,在吃炸麻雀、烤麻雀时,分不清到底是麻雀还是其他雀形目鸟类,导致了所有雀形目鸟类都被猎捕并当作麻雀贩运、销售,其中不乏珍稀濒危的物种,而在执法过程中确不易区分、鉴定物种类别。
    因此,将麻雀列为“三有”保护动物,从而拯救了包括麻雀在内的大量雀形目鸟类。捕杀麻雀属于非法行为,是必须禁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非法狩猎。严格地讲,捕杀麻雀超过20只就属于刑事案件。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请勿捕杀麻雀等国家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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